中国外语战略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章程

文章来源:语言研究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14 浏览次数:568

中国外语战略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章程

依据《国家语委科研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语委科研基地·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战略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基地的学术指导机构。

第一条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  帮助、指导中心的学术研究;

2.  审议中心的学术发展规划、重大学术计划;

3.  参与重大项目和其他开放研究课题的评审;

4.  参与重大成果的评审鉴定工作;

5.  协调重大学术活动。

第二条 学术委员会的组成

1.  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7人,学术委员会成员(包括正副主任)中本单位学者不应超过三分之一;

2.  学术委员由国内相关学科领域的著名学者担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且身体健康,适当吸收中青年学者加入;

3.  学术委员候选名单由基地主任提出,征得本人同意后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聘任,并上报国家语委。

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主任

1.    学术委员会采用双主任制,其中一名由国家语委代表出任;

2.    学术委员会主任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聘任;

3.    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副主任一名;

4.    中心主任不得兼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5.    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须报国家语委备案。

第四条 学术委员会的任期、换届、增补

1.  学术委员每届任期四年;

2.  每届更换的委员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3.  学术委员因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学术委员会主任应提名新的人选,通过学术委员会会议或以通讯方式审议、增补;

4.  增补的人员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补聘。

第五条 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方式

1.  学术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到会委员人数应超过全体委员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开会(其中应包括至少一名主任,如有副主任,也可是受到正式委托的副主任);

2.  休会期间,因遇到重大问题需要沟通协商时,可采用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方式征求各委员的意见,并在意见汇总后向全体成员通报审议结果,保存书面评审资料;

3.  审议、决定基地的重大学术问题时应采用民主表决程序,获得超过到会人数(或书面征询意见者总人数)的半数才视为有效通过。

第六条 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费用

学术委员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和重大项目评审等工作时所需费用,由中心承担。

 

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战略研究中心

201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