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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跨学科实验室申请须知

申请使用语言研究院的实验室开展科研实验,需首先完成伦理审查申请。申请流程如下:

1) 由拟申请审查的申请者(主要研究人员)从上海外国语大学语言研究院官方网站下载“伦理审查审批表”,并按照表中要求的内容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

2) 填写好的申请表由研究负责人(一般是项目负责人或导师)严格把关并签字。

3) 伦理审查编号由伦理委员统一按照规范和时间顺序确定编号。编号确定规则:通过年月日(如20220101,便于查阅审核日期)+XXX(每年度从001开始,按照申请顺序连续编码),如20220101001。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4) 将申请表通过邮箱提交至语言研究院伦理委员会助理2019373@shisu.edu.cn)。助理对申请表进行汇总后,提交至伦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成员依据章程对研究方案是否存在伦理问题进行评审,并做出决议。

5) 申请者将修改后的申请表提交伦理委员会复核并签字。

6) 伦理审批通过后须存档备案。一份由伦理委员会统一备案,一份由研究负责人保留。

申请要求

1) 请申请伦理、开展实验的师生在提交伦理申请前,务必认真阅读学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研诚信规范手册》。

2) 伦理申请内容应为语言学相关研究。

3) 申请者原则上应为上海外国语大学师生。

4) 主要研究者(或研究负责人)须具备实验资格。在申请表中须明确:对于申请使用的实验仪器,主要研究者(或研究负责人)受过何等培训,是否有独立操作经验。如缺乏独立操作仪器的经验,主要研究者需完成20人次(被试)的观摩学习后,方可申请开展独立研究。申请观摩学习可通过邮箱联系语言研究院伦理委员会助理进行协调(2019373@shisu.edu.cn)。

5) 申请者需将申请书发送至指定邮箱(2019373@shisu.edu.cn)。

6) 伦理委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伦理申请审查会议。


附件1:《伦理审查申请表》

附件1:本(硕,博)-姓名-学号-语言研究院伦理申请-申请日期(1)_20230425.docx

附件2:《实验室使用申请表》

 附件2:上海外国语大学语言研究院跨学科实验室使用申请书(试行).docx


《上海外国语大学科技伦理审查管理办法》.pdf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研诚信规范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