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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文件

上海外国语大学语言加工实验室

管理办法(暂行)

一、实验室概况

1. 上海外国语大学“语言加工实验室”由语言研究院负责建设与管理,设在虹口校区5号楼618室,于20131115建成。

2. 实验室面积为15平方米,为‘房中房’格局,内间做了隔音处理,内置加拿大SR公司Eyelink II头盔式眼动仪一台、反应时行为实验电脑一台;外间为学生助研兼实验管理员的工作空间。

3. 该实验室旨在为从事心理语言学方向的教研人员及硕博研究生提供硬件条件,开展语言实证研究和相关课题实施,并以此推动团队建设。

 

二、实验室使用条例

1.  本实验室立足于上海外国语大学,优先满足本校师生的科研需求,同时也对外开放,欢迎海内外院校申请合作研究。

2.  使用本实验室开展课题研究,必须至少提前两个月向实验室负责人提交研究计划和实验设计,经由讨论、评审,并在实验室例会上报告,获得批准后予以实施。

3.  本实验室设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培训眼动仪的正确使用。主试在使用眼动仪之前,必须接受指定的专门人员的培训,并严格遵守本实验室的管理规章条例(具体参见三)。

4. 使用本实验室进行课题研究,如未做特别申明,被试费由申请人提供。

5.  如因违规使用、操作不规范、使用不当等外部原因而造成仪器损耗或损坏,实验室将保留追责、处理的权利。

 

语言研究院

20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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